2015年7月1日起,平台运费收取规则变更如下:
1. 由第三方商户经营的商品,按商户设置的运费收取规则收取运费,具体的运费请以订单提交结算的页面显示为准。
2. 由自营的商品,按以下免运费条件及运费收取规则执行。
1) 单笔订单金额<99元时,不计订单中商品重量,每单收取10元运费。
2) 单笔订单金额≥99元,且<199元时,订单中商品重量10kg(含)以内部分,不计算运费。超过10kg的部分,每单收取10元运费。
3) 单笔订单金额≥199元时,不计订单中商品重量,免收全部运费。
Q&A
问:如何区分“第三方商户经营的商品”与“自营的商品”?
答:商品详情页面的右侧,当显示“由xxxxxx(实际经营商户名称)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”字样时,则该商品为“第三方商户经营的商品”,运费按商户设置的运费收取。无此类字样则为“顺丰优选自营的商品”,运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。